今天談的是一個比較嚴肅的問題
關於<著作權>的問題
前一陣子谷阿莫的事件
相信大家對著作權這件事比較有概念
著作權是什麼? 上網谷哥馬上就能查到了
分為著作人格權與著作財產權。
其中著作人格權的內涵包括了公開發表權、姓名表示權及禁止他人以扭曲、變更方式,
利用著作損害著作人名譽的權利。
著作財產權是無形的財產權,是基於人類知識所產生的權利
故屬智慧財產權之一,包括重製權、公開口述權、公開播送權、公開上映權、公開演出權、公開傳輸權、公開展示權、改作權、散布權、出租權等等。
著作權要保障的是思想的表達形式,而不是保護思想本身,因為在保障著作財產權,此類專屬私人之財產權利益
在著作權的保護期間內,即使未獲作者同意,只要符合「合理使用」的規定,亦可利用
( 文章取於維基百科 )
歐莎蕾的官網商品照
全都是和韓國官方廠商簽訂正式合約
合約載明是可以合法使用韓國官方所拍攝的照片
保障歐莎蕾在台灣的獨家使用權
因為我們是韓國官方授權在台灣銷售的代表
這個代表的身份很特別,因為不用花時間拍照
所以取得的成本相對提高,當然供貨相對穩定且品質有保障
每一家授權的廠商,我們都很用心經營
即使我們是合法的照片使用者,在使用上,也非常謹慎
有時候,消費者擔心買到打版貨
卻又會被相同照片的超級低價的價格吸引
這件事,真的很矛盾
是想用什麼價格買到什麼價值的商品和服務呢?
看到一樣的照片,就代表一定是賣相同的東西嗎?
這是某實品店面的粉絲專業所盜用的照片
說真的,以公司的立場,只要截取到照片,直接發存証信函走法律途徑就好了
光是侵權的賠償金就能賺飽了
可是,我們還是很好心的提醒店家下架照片
店家覺得不能理解為什麼不能使用照片
說她這次很倒楣讓我們抓到
還說全台灣都有人在用這種類似的照片,不是只有她們
只能說,還是很多人,對於著作權的知識很淡薄
我們還舉列,那個店家自己也有拍照,如果有人使用了他們的照片,算不算是侵權
對方說算,因為照片是他們自己拍的
那麼,盜圖用的照片是誰拍的?
不是自己拍的,又沒有經過對方同意,怎麼能使用
說到這,我不禁懷疑,她是真不懂著作權還是裝不懂?
或是,真的不幸被提告了,再說。
還有一些社團,也會使用盜圖照片
有客人傳給我們看的
這個社團一件賣390,390已低於我們進價成本了
真是太誇張了
為什麼會有價差,前面也提到了
我們要確定做到的事
1. 照片的合法使用
2. 商品品質和來源保証
是韓國官方認証的台灣代表的身份
我以這樣合法的程序和身份為榮
大家工作賺取收入,有各自的辛苦和說不出的故事
但是,合法和正當性,才能長久經營
如果只是為了短暫的好處,而選擇違法行為,實在是無法認同。
歐莎蕾團隊很用心的在經營自己代理的商品
即使目前盜用圖片的網路店家、社團、店面無數
團隊還是沒有採取任何法律行動
希望大家在勸導之下,能尊重著作財產權
不是自己拍的,沒有取得同意就使用
或是自以為聰明的把MD的臉遮住而使用照片
就是侵權!!
今天歐莎蕾可以不採取行動
不表示,台灣其它品牌的合法代理商不會採取行動
尊重自己,就會獲得尊重
成功的背後,各自辛苦
但是,一定要是合法的行動,才能長久生存。
接下來,我們會採取行動,不再柔性勸導。
請支持我們的經營理念
讓我們的固執堅持,能有美好的回饋
同時,持續帶回更多更豐富的商品進台灣
謝謝長久以來支持歐莎蕾的朋友們
你們的支持,是我們的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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